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附录 #48

48.但人不可能承认

48.但人不可能承认神,或属于神的任何东西,除非神以个人的人形显现自己;因为属于世界的大自然围绕着人,除了来自它,并与他的身体器官接触的东西外,他什么都看不见,摸不着,或呼吸不到。他的心智由此孕育并采纳了一种在大自然怀抱中,就像子宫里的胚胎那样的理性;它也看不见任何东西,直到它挣扎出来,获得视觉。那么,一个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如何能通过任何方法看穿大自然,并承认在她之上的任何东西,如本身在属世事物之上的一切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因而一切宗教事物呢?因此,神显现自己,从而使祂自己得到承认,承认之后以祂的神性之灵激励人,通过这种方式在心里被接受,引导他最终来到在天堂里的祂自己那里,是绝对有必要的;这一切若不通过教导,是决不能实现的。一个皇帝或国王在开始统治之前,不是必须先让自己得到承认并加冕吗?他在加冕之前,不得拥有权力的徽章、穿上长袍并受膏吗?他不是必须通过双方都同意的宣誓契约使百姓与他自己立约,从而让百姓属于国王,国王属于百姓吗?新郎在求婚之前,结婚之后,不是必须先让自己被看到吗?在婴儿能说,“阿爸,父亲”之前,父亲不是必须先出现在婴儿面前,拥抱并亲吻他吗?其它情况也是如此。主耶和华(Lord Jehovih),就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7:14),教会的新郎和丈夫(启示录21:9),因而她所有后代的父,更是如此。“主耶和华(Lord Jehovih)”表示主我们的救主和救赎主;祂在但以理书和先知书的各处被称为主耶和华(Lord Jehovih)。

真实的基督教 #250

250.细心的读者会

250.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圣言里面有些表述似乎成双成对,看上去像是重复相同的东西。如,兄弟与同伴,困苦与穷乏,旷野与荒场,空虚与混沌,仇敌与敌人,罪与罪孽,怒气与忿怒,国民(或民族)与百姓(或人民),欢喜与快乐,忧伤与哭泣,公义与公平,等等。这些看上去都是同义词,其实并不是。因为兄弟、困苦、旷野、空虚、仇敌、罪、怒气、国民(或民族)、欢喜、忧伤和公义等词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则论及邪恶。而同伴、穷乏、荒场、混沌、敌人、罪孽、忿怒、百姓(或人民)、快乐、哭泣和公平等词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论及虚假。然而,在不知道这个秘密的读者看来,困苦与穷乏、旷野与荒场、空虚与混沌等,都是一回事。但它们不是一回事,而是联起来构成一体。圣言中的许多其它事物都是联起来的,如火与火焰、金与银、铜与铁、木与石、饼与水、饼与酒、紫色与细麻,等等。火、金、铜、木、饼和紫色论及良善;而火焰、银、铁、石、水、酒和细麻则论及真理。同样,当经上说人要“尽心尽性”爱神,或神要在人里面造“新心和新灵”时,“心”论及爱之良善,“性(即灵魂)或灵”论及信之真理。还有一些词因为既涉及良善,也涉及真理,故单独使用,没有附加的意思。不过,这些及许多其它事物只向天使和那些既拥有属世之义,也能接受属灵之义的人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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