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个问题 #7

问题七:难道我们不可

问题七:

难道我们不可以说,圣三一是三个角色之下的那同一位主,在功能或与世人的关系上有所区别,分别为创造者,救赎主和圣化者;圣父,圣子和圣灵;神性存在,神性人身和神圣发出;不是分别为三个位格,因为这会导致三神?

回答:

一个位格中的圣三一必须要理解为神性存在,神性人身和神圣发出,因而理解为灵魂,身体和它们的能力或活动,正如穿插在《真实的基督教》(188节)中的记事所说明的。作为它们的产物依次出现的是:创造,救赎和重生,因为创造是神性存在的属性,救赎是来自神性存在的神性人身的属性,重生是圣灵的属性,圣灵是来自神性存在的神性人身的主要能力或活动。这是根据《真实的基督教》中(153-155节)的内容。

真实的基督教 #53

53.神就是秩序,因

53.神就是秩序,因为祂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祂是实质,因为一切存在物皆从祂而出,并不断从祂而出。祂是形式,因为实质的一切属性皆由祂产生,并不断产生,属性只出自形式,没有其它源头。既然神是绝对的、独一的,是最初的实质和形式,同时也是绝对独一的爱和绝对独一的智慧,既然出于爱的智慧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状态和品质取决于它里面的秩序,那么可知,神就是秩序本身;因此,神通过祂自己将秩序引入整个宇宙及其万物;还可知,祂引入的秩序是最为完美的,因为祂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如我们在创世记所读到的。我会在适当地方说明,创世后各种邪恶连同地狱是如何产生的。不过,我们首先考虑那些更容易理解、启示得更清楚,并且情绪反应温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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