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个问题 #7

问题七:难道我们不可

问题七:

难道我们不可以说,圣三一是三个角色之下的那同一位主,在功能或与世人的关系上有所区别,分别为创造者,救赎主和圣化者;圣父,圣子和圣灵;神性存在,神性人身和神圣发出;不是分别为三个位格,因为这会导致三神?

回答:

一个位格中的圣三一必须要理解为神性存在,神性人身和神圣发出,因而理解为灵魂,身体和它们的能力或活动,正如穿插在《真实的基督教》(188节)中的记事所说明的。作为它们的产物依次出现的是:创造,救赎和重生,因为创造是神性存在的属性,救赎是来自神性存在的神性人身的属性,重生是圣灵的属性,圣灵是来自神性存在的神性人身的主要能力或活动。这是根据《真实的基督教》中(153-155节)的内容。

真实的基督教 #291

291.这是第一诫的

291.这是第一诫的内容(出埃及记20:3;申命记5:7)。就属世之义,即字义而言,最直接的意思是:绝不可敬拜偶像。因为接下来就是: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埃及记20:4-5)。此诫命最接近字义的意思是绝不可敬拜偶像,因为在此诫命颁发前后,直到主降世,亚洲绝大部分地区盛行偶像崇拜。其原因在于,主来之前的所有教会都是象征和代表性的;这些象征和代表具有这样的特点:神性事物以各种雕像和雕塑形式来展示。当这些东西所代表的含义丧失后,普通百姓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是这样敬拜的,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中敬拜取代耶和华的金牛犊明显可知。后来,他们并未完全杜绝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中的很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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