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个问题 #7

问题七:难道我们不可

问题七:

难道我们不可以说,圣三一是三个角色之下的那同一位主,在功能或与世人的关系上有所区别,分别为创造者,救赎主和圣化者;圣父,圣子和圣灵;神性存在,神性人身和神圣发出;不是分别为三个位格,因为这会导致三神?

回答:

一个位格中的圣三一必须要理解为神性存在,神性人身和神圣发出,因而理解为灵魂,身体和它们的能力或活动,正如穿插在《真实的基督教》(188节)中的记事所说明的。作为它们的产物依次出现的是:创造,救赎和重生,因为创造是神性存在的属性,救赎是来自神性存在的神性人身的属性,重生是圣灵的属性,圣灵是来自神性存在的神性人身的主要能力或活动。这是根据《真实的基督教》中(153-155节)的内容。

真实的基督教 #256

256.我们举例说明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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