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个问题 #7

问题七:难道我们不可

问题七:

难道我们不可以说,圣三一是三个角色之下的那同一位主,在功能或与世人的关系上有所区别,分别为创造者,救赎主和圣化者;圣父,圣子和圣灵;神性存在,神性人身和神圣发出;不是分别为三个位格,因为这会导致三神?

回答:

一个位格中的圣三一必须要理解为神性存在,神性人身和神圣发出,因而理解为灵魂,身体和它们的能力或活动,正如穿插在《真实的基督教》(188节)中的记事所说明的。作为它们的产物依次出现的是:创造,救赎和重生,因为创造是神性存在的属性,救赎是来自神性存在的神性人身的属性,重生是圣灵的属性,圣灵是来自神性存在的神性人身的主要能力或活动。这是根据《真实的基督教》中(153-155节)的内容。

真实的基督教 #168

168.当我们说到父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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