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问题六:
在道成肉身之前,耶和华的神性人身是作为神的显现、形式或身体而自我存在的一个位格吗?或者它是为显现的目的根据需要所取的一个天使的形式吗?由此难道不会推知,道成肉身之前的神性人身不同于现在道成肉身之后的神性人身,因为神性三位一体在主的位格里面?
回答:
道成肉身之前没有任何神性人身,只有一个藉由主耶和华以祂的灵所充满的某位天使的代表性人身,如前所述。由于这是代表性的,所以那时教会的一切都是代表性的,就像模糊的影子一样。但道成肉身之后,代表就像太阳升起之时的晚上或夜间的阴影一样结束了。在主实际降临之前,祂在这个世界以代表性人身来呈现祂自己,但这代表性人身没有强大到足以属灵地光照世人;因此,那时光照只通过预表和形象来实现。
53.神就是秩序,因为祂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祂是实质,因为一切存在物皆从祂而出,并不断从祂而出。祂是形式,因为实质的一切属性皆由祂产生,并不断产生,属性只出自形式,没有其它源头。既然神是绝对的、独一的,是最初的实质和形式,同时也是绝对独一的爱和绝对独一的智慧,既然出于爱的智慧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状态和品质取决于它里面的秩序,那么可知,神就是秩序本身;因此,神通过祂自己将秩序引入整个宇宙及其万物;还可知,祂引入的秩序是最为完美的,因为祂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如我们在创世记所读到的。我会在适当地方说明,创世后各种邪恶连同地狱是如何产生的。不过,我们首先考虑那些更容易理解、启示得更清楚,并且情绪反应温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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