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问题六:
在道成肉身之前,耶和华的神性人身是作为神的显现、形式或身体而自我存在的一个位格吗?或者它是为显现的目的根据需要所取的一个天使的形式吗?由此难道不会推知,道成肉身之前的神性人身不同于现在道成肉身之后的神性人身,因为神性三位一体在主的位格里面?
回答:
道成肉身之前没有任何神性人身,只有一个藉由主耶和华以祂的灵所充满的某位天使的代表性人身,如前所述。由于这是代表性的,所以那时教会的一切都是代表性的,就像模糊的影子一样。但道成肉身之后,代表就像太阳升起之时的晚上或夜间的阴影一样结束了。在主实际降临之前,祂在这个世界以代表性人身来呈现祂自己,但这代表性人身没有强大到足以属灵地光照世人;因此,那时光照只通过预表和形象来实现。
310. 就属灵之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和摧毁人灵魂的所有行为。这些行为各种各样,方方面面。例如,让人们远离神、宗教信仰和神圣敬拜,暗讽这些事丢人现眼,并以引起人们对它们憎恶和排斥的事来劝诱。这就是地狱里的魔鬼和撒旦的行径,而与他们相结合的,是世间那些攻击和糟贱教会神圣性的人。以虚假摧毁灵魂的,正是这些人;而这些虚假就是被称为“亚巴顿”或“亚玻伦”,即毁灭者的所谓无底坑之王(启示录9:11)。在圣言的先知书中,“宰杀”有同样的含义,如:
耶和华神如此说:“牧养这将被杀的群羊,买他们的宰了他们” 。(撒迦利亚书11:4,5,7)
我们为祢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诗篇44:22)
将来雅各布要扎根;他们被杀戮,岂像被他们所杀戮的吗?(以赛亚书27:6,7)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和杀戮羊;我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以赛亚书14:21;26:21;以西结书37:9;耶利米书4:31;12:3;启示录9:5;11:7)
因此魔鬼被称为:
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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