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个问题 #6

问题六:在道成肉身之

问题六:

在道成肉身之前,耶和华的神性人身是作为神的显现、形式或身体而自我存在的一个位格吗?或者它是为显现的目的根据需要所取的一个天使的形式吗?由此难道不会推知,道成肉身之前的神性人身不同于现在道成肉身之后的神性人身,因为神性三位一体在主的位格里面?

回答:

道成肉身之前没有任何神性人身,只有一个藉由主耶和华以祂的灵所充满的某位天使的代表性人身,如前所述。由于这是代表性的,所以那时教会的一切都是代表性的,就像模糊的影子一样。但道成肉身之后,代表就像太阳升起之时的晚上或夜间的阴影一样结束了。在主实际降临之前,祂在这个世界以代表性人身来呈现祂自己,但这代表性人身没有强大到足以属灵地光照世人;因此,那时光照只通过预表和形象来实现。

真实的基督教 #286

286.这律法(即十

286.这律法(即十诫)之所以蕴含如此大的神圣和能力,是因为它是整个宗教信仰的概括。它被被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概括了所有关于神的条款,另一块概括了所有关于人的条款。因此,这律法的诫命被称为“十言(Ten Words,和合本译作十条诫)”(出埃及记34:28;申命记4:13;10:4)。它们被如此称呼,是因为“十”表全部,“言”表真理。当然,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不止十句话。“十”表全部,“十一”由于这层含义而得以制定(参看《破解启示录》101节)。在下文可以看到,这律法是整个宗教信仰的概括。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