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个问题 #4

问题四:经上说,耶和

问题四:

经上说,耶和华藉着儿子创造诸世(希伯来书1:2; 11:3),这儿子不是与耶利米书(10:12; 51:15)中的智慧所表相同;因此,基本原则上的主的本质智慧或道现在就成了终极的神之真理或道了吗?

回答:

由此当然可以推知,主,也就是圣言或神性真理(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圣言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圣言造的,约翰福音1:3, 10),是与神性之爱一起构成一个神性本质,因而构成同一位神的神性智慧;事实上,神性智慧也是神性真理,因为智慧的所有部分或所有事物都是真理,并且智慧只产生真理,因为智慧是真理的器皿,这完全符合耶利米书10:12; 51:15。大卫诗篇33:6中的话也要这样来理解。耶和华口中的气(或灵)也是指智慧,那里提到的“话”是指合在一起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为经上说“圣言就是神,或神就是圣言”(约翰福音1:1)。

真实的基督教 #286

286.这律法(即十

286.这律法(即十诫)之所以蕴含如此大的神圣和能力,是因为它是整个宗教信仰的概括。它被被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概括了所有关于神的条款,另一块概括了所有关于人的条款。因此,这律法的诫命被称为“十言(Ten Words,和合本译作十条诫)”(出埃及记34:28;申命记4:13;10:4)。它们被如此称呼,是因为“十”表全部,“言”表真理。当然,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不止十句话。“十”表全部,“十一”由于这层含义而得以制定(参看《破解启示录》101节)。在下文可以看到,这律法是整个宗教信仰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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