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个问题 #4

问题四:经上说,耶和

问题四:

经上说,耶和华藉着儿子创造诸世(希伯来书1:2; 11:3),这儿子不是与耶利米书(10:12; 51:15)中的智慧所表相同;因此,基本原则上的主的本质智慧或道现在就成了终极的神之真理或道了吗?

回答:

由此当然可以推知,主,也就是圣言或神性真理(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圣言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圣言造的,约翰福音1:3, 10),是与神性之爱一起构成一个神性本质,因而构成同一位神的神性智慧;事实上,神性智慧也是神性真理,因为智慧的所有部分或所有事物都是真理,并且智慧只产生真理,因为智慧是真理的器皿,这完全符合耶利米书10:12; 51:15。大卫诗篇33:6中的话也要这样来理解。耶和华口中的气(或灵)也是指智慧,那里提到的“话”是指合在一起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为经上说“圣言就是神,或神就是圣言”(约翰福音1:1)。

真实的基督教 #194

194.(1)何为属

194.(1)何为属灵之义。当仔细研究并详细阐述圣言以支持教会的某个信条时,属灵之义并不是那种透过字义就能显现出来的意义;这样的意义可称为基督教会所理解的圣言字义。属灵之义在字义中是看不见的,它在字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或理解力的思维显现在眼睛里面,或爱的情感显现在脸上。不仅对世人,而且对天使来说,圣言之所以是属灵的,主要是因为属灵之义。因此,属灵之义使得圣言成为与天堂沟通的一个渠道。由于圣言内义是属灵的,故它纯由对应写成。凡以对应写成的东西,就其最外在意义而言,书写风格都类似先知书、福音书和启示录所用的风格。表面上看,它似乎普普通通,但内在却隐藏着神圣智慧和一切天使智慧。至于对应的性质,大家可参看我的《天堂与地狱》一书(1758年出版于伦敦);那里有几节(87-102节)论述了天上的一切事物与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还有几节(102-115节)论述了天上的一切事物与地上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接下来,我将通过下面从圣言所引用的例子进一步解释对应的性质(196-1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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