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个问题 #4

问题四:经上说,耶和

问题四:

经上说,耶和华藉着儿子创造诸世(希伯来书1:2; 11:3),这儿子不是与耶利米书(10:12; 51:15)中的智慧所表相同;因此,基本原则上的主的本质智慧或道现在就成了终极的神之真理或道了吗?

回答:

由此当然可以推知,主,也就是圣言或神性真理(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圣言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圣言造的,约翰福音1:3, 10),是与神性之爱一起构成一个神性本质,因而构成同一位神的神性智慧;事实上,神性智慧也是神性真理,因为智慧的所有部分或所有事物都是真理,并且智慧只产生真理,因为智慧是真理的器皿,这完全符合耶利米书10:12; 51:15。大卫诗篇33:6中的话也要这样来理解。耶和华口中的气(或灵)也是指智慧,那里提到的“话”是指合在一起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为经上说“圣言就是神,或神就是圣言”(约翰福音1:1)。

真实的基督教 #168

168.当我们说到父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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