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个问题 #2

问题二:主真的从耶和

问题二:

主真的从耶和华父那里获得了一个与神性存在合一的理性灵魂,由此成为真正的神和真正的人吗?

回答:

永恒之主,即耶和华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那时祂拥有一个神性属天层和一个神性属灵层;但在取得人身或人性之前,祂没有一个神性属世层。由于理性层只归于属天和属灵的属世层,所以可推知,耶和华,即主也通过取得人身或人性而披上神性理性层。祂在取得人身或人性之前就拥有一个神性理性层,但却是通过进入天使天堂的流注而拥有的;每当在世上显现祂自己时,祂都是通过祂以其神性所充满的一位天使来显现的。因为纯粹的神性本身(如刚才所说的,它是纯粹的神性属天层和神性属灵层)超越天使和人类的理性层。但这神性理性层通过流注存在。其性质可从下面第六点的内容推断出来。路德和梅兰希顿教导说,在基督里,人是神,神是人;这也符合《圣经》(可参看《真实的基督教》137节)。但加尔文否认了这一点,只肯定了基督是神,也是人。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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