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灵界中的贵格会教徒
83.有些狂热的灵人与其他所有灵人分开;他们头脑如此愚蠢、迟钝,以至于自以为是圣灵。当贵格会刚刚兴起时,这些灵人就从他们所游荡的周围森林中被引出来。他们侵扰了许多人,使他们充满这种信念:他们是受圣灵驱使的。由于他们从肉体上明显感觉到作用于他们的流注,所以这种宗教信念如此占据他们,甚至到了他们自以为比其他人更神圣、更被光照的地步。结果,让他们放弃他们的宗教信念是不可能的。那些坚信不疑的人死后就会陷入类似的狂热状态;他们与其他灵人分开,并被驱逐到森林中的同类灵人当中;在那里,从远处看,他们就像野猪。那些没有坚信这些观念的人先是与其他灵人分开,然后被送到南部边缘一个类似旷野的地方,在那里有洞穴给他们作聚会敬拜之地。
76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他们将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那必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可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会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就表示这些事,因为主不会审判任何人下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如此行;事实上,当感觉到天使的气场由主那里从天堂流下来时,他们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可从前面的说明清楚看出来(AR 233, 325, 339, 340, 387, 502节)。
“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可参看AR 468, 494节)。地狱之火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事实上,凡处于这种爱的人都照它的程度而怒火中烧,对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如此反对那些否认他们应当被敬拜和崇拜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在天上,唯独主被敬拜和崇拜,敬拜任何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就变成对祂的仇恨,为叫他们可以被敬拜而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必在火中被烧尽”所表示的。从前面(AR 748节)可以看到,“在火中被烧尽”是指对亵渎圣物的惩罚。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
巴别,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和你作对;我要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别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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