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82

82.犹太人比其他人

82.犹太人比其他人更不知道他们在灵界,还以为他们仍在自然界。原因在于,他们完全是外在人,根本不出于内层来思想他们的宗教信仰。也正因如此,他们和从前一样谈论弥赛亚。例如,他们说,祂将与大卫一同到来,闪闪发光的冠冕将在他们前头行,把他们领进迦南地;一路上,祂举杖使河流干涸,好叫他们过去。他们说,那时,他们称之为外邦人的基督徒将拉住他们的衣襟,谦卑地恳求与他们同去;他们会接纳足够富有的富人,这些人将成为他们的仆人。他们不想知道,在圣言中,“迦南地”表示教会,“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所以“犹太人”表示所有属于主的教会之人。关于犹太人在圣言中的这层意义,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1节)。

当被问到他们是否相信他们真的会进入迦南地时,他们说,那时他们会进入那地。当被告知,那地容不下他们所有人时,他们回答,那时它会扩大。当被告知他们不知道伯利恒在哪里,也不知道谁属大卫那一支时,他们回答,即将到来的弥赛亚知道。当被问到弥赛亚,耶和华的儿子,如何会与如此邪恶的百姓同住时,他们不承认他们是邪恶的。当被告知,但摩西在他的歌中(申命记32章)就是这么描述他们的,说他们是极乖僻的族类时,他们回答,那时摩西因他们的离弃而发怒。但当被告知,摩西是按耶和华的吩咐写这歌时,他们沉默了,退到一边去商量这个问题。当被告知,他们最初出身于一个迦南妇人,以及犹大与他儿媳的淫行(创世记38:2, 16)时,他们被激怒了,说,只要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这就足够了。当被告知,圣言里面有一个灵义,这灵义唯独论述基督时,他们说,这不是真的,圣言里面除了黄金外什么也没有;除此之外还有更多诸如此类的话。

揭秘启示录 #468

468.“两脚像火柱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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