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拥有这爱的,是那些在沉迷于其中的快乐诱惑下操控他人,藐视圣言,喜欢教皇的谕令胜过圣言的天主教徒。他们于外在方面会经历彻底的毁坏,直到对教会一无所知;然后,他们被投入地狱,成为魔鬼。有一个单独的地狱专门留给那些想作为神被召唤的人。住在那里的人深深陷入幻想,以至于看不见存在的东西,只看见不存在的东西。这种幻想就像高烧病人的精神错乱,他们会看见漂浮在空气中、房间里和床单上的小东西,其实这种东西根本就不存在。这种最糟糕的邪恶由蛇的头来表示,它被女人的种所踹,并伤了祂的脚跟(创世记3:15)。主的脚跟,也就是女人的种,是指所发出的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也就是圣言的字义。
76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他们将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那必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可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会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就表示这些事,因为主不会审判任何人下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如此行;事实上,当感觉到天使的气场由主那里从天堂流下来时,他们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可从前面的说明清楚看出来(AR 233, 325, 339, 340, 387, 502节)。
“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可参看AR 468, 494节)。地狱之火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事实上,凡处于这种爱的人都照它的程度而怒火中烧,对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如此反对那些否认他们应当被敬拜和崇拜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在天上,唯独主被敬拜和崇拜,敬拜任何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就变成对祂的仇恨,为叫他们可以被敬拜而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必在火中被烧尽”所表示的。从前面(AR 748节)可以看到,“在火中被烧尽”是指对亵渎圣物的惩罚。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
巴别,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和你作对;我要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别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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