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53

53.在最后审判的日

53.在最后审判的日子,我看见来自这个民族的成千上万的人从这些城镇,以及周围的村子和地区被赶出来。他们是那些在世时没有出于任何宗教或良心,只是为了自己名声而行善,以便为了获利而显得诚实的人。像这样的人当不再关心自己的名利时,如在灵界的情形,就会冲进各种可憎的罪行;他们在田野、在城镇之外抢劫凡所遇见的人。我看见有些人被投入延伸到东部之下的一道火沟,其他人被投入延伸到南部之下的一个黑暗洞穴。我于1757年1月9日目睹了对他们的这种驱逐。只有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和由此产生的良心之人被允许留下来。

揭秘启示录 #204

204.启3:16.

204.启3:16.“这样,你既是温的,也不冷也不热,我就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示亵渎和随之与主的分离。“从我口中吐出去”表示与主分离,与主分离就是既不在天堂,也不在地狱,而是在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丧失了人类的生命,那里只有幻想或幻觉。原因在于,他们将真理与虚假、良善与邪恶,因而将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以至于它们无法分离。由于这时人无法做好准备,以便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所以他的整个理性生命都被摧毁了,只剩下生命的终端,而当与生命的内层分离时,这生命的终端只是幻想或幻觉。关于他们的状态和命运,详情可参看《圣治》(226-228, 231节),这本书足以让人们获得关于它们的知识。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被“吐出去”,因为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对应于胃,而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灵人界,在那里做好准备;所有东西都在胃里经过准备后,要么变成血肉,要么变成粪尿,后者与地狱相对应,而前者与天堂相对应。但从胃里吐出来的东西,是那些还没有分离,而是仍混在一起的东西。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在以下经文中,经上提到“呕吐”和“呕吐物”;哈巴谷书:
喝酒,并喝醉,让你的阳皮显露出来;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可耻的呕吐物必临到荣耀。(哈巴谷书2:15-16)
耶利米书:
你们要使摩押喝醉,要让摩押在自己的呕吐物中拍手。(耶利米书48:26)
以赛亚书:
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他要将知识指教谁呢?(以赛亚书28:8-9)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25:27; 利未记18:24, 25, 28)。温水引起呕吐,这也是由于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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