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5

5.我暂且不谈那些不

5.我暂且不谈那些不知道人死后仍和以前一样为人的人对于宇宙毁灭所持的荒谬观念。这些观念都是一个性质,并且为数众多。一旦知道一个人死后不是一口气或一阵风,而是一个灵,他若过着良善的生活,就是天上的一位天使,而灵人与天使都拥有完整的人形,就能基于理解,而非基于不经理解就接受的信仰,就是只引向无聊的传统信念的信仰来思想人死后的状态和最后的审判。理解还会带来确切地结论,即:圣言中所预言的最后审判不会发生在世界,而是发生在灵界,就是所有人的聚集之地。还可推知,当最后的审判发生时,为保持圣言的可信度,这一事实必被揭示出来。

揭秘启示录 #438

438.启9:10.

438.启9:10.“它们有尾巴像蝎子”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他们通过这些真理造成麻痹。“尾巴”表示头部的终端,因为脑通过脊柱延伸到尾部。因此,头和尾如首先的和末后的那样构成一体。因此,当“头”表示唯信称义和得救时,“尾巴”就表示概括起来或作为一个整体的其一切确认,这些确认来自圣言,因而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凡出于自我聪明接受一个宗教原则,并立它为头的人,也会从圣言中取得确认,并立它们为尾。通过这种方式,他给其他人造成麻痹,从而伤害他们。因此,经上说“它们有尾巴像蝎子”,稍后又说“尾巴上有毒刺;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因为“蝎子”表示给理解力造成麻痹的说服力(AR 425节)。任何解剖学家都会告诉你,“尾巴”是脑经由脊柱直到其终端的延伸;或仅仅观察一条狗或长有尾巴的其它任何野兽,善待并哄哄它,你就会看到它僵硬的脊梁变软,尾巴也相应地摇动;相反,如果你惹恼它,它的脊梁就会变硬。
在以下经文中,“头”也表示被视为一个原则的理解的首要信条,“尾”则表示其终端或最后事物;以赛亚书:
祂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头与尾,长老和尊贵人就是头,教导谎言的先知就是尾。(以赛亚书9:14, 15)
又:
埃及必没有造成头与尾的任何工作。(以赛亚书19:15)
以下经文并非表示别的:
龙的七头和龙的尾巴,他用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启示录12:3, 4)
以及:
像蛇的尾巴,有用来伤人的头。(启示录9:10)
由于“尾巴”表示终端,终端是全体的综合体,所以耶和华对摩西说:
捉住蛇的尾巴;摩西就捉住它,它就变成了杖。(出埃及记4:3, 4)
因此,经上吩咐:
他们要取下靠近背部脊骨处的整条尾巴,把它与内脏、肾、肠和肝上的脂油一同献祭。(利未记3:9-11; 8:25; 9:19; 出埃及记29:22)
终端就是那包含和包括一切在先之物的,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8, 65节),以及《圣爱与圣智》(209-216, 217-2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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