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32

32.灵界是《天堂与

四、关于灵界(续)

32.灵界是《天堂与地狱》一书的主题,这本书详细描述了灵界;由于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灵界,所以该书也描述了那时他的状态会是什么样。谁不知道人死后会继续活着?因为他生而为人,是照着神的形像被造的,这是主在其圣言中的教导。然而,迄今为止,却没有人知道等待他的是哪种生活。人们以为到那时,他们就成了灵魂;而他们对灵魂的概念是,它是空气或以太,保留了某种残存的思维能力,却没有眼睛所拥有的视觉,耳朵所拥有的听觉和嘴巴所拥有的说话能力。而事实上,死后,人一样是人,以至于意识不到他已经不在以前的世界。他能看、能听、能说、能走、能跑、能坐,和在世时一样;也能吃喝、能睡、能醒、能享受婚姻的快乐,和在世时一样。简言之,他在各个方面,直至最后一个细节,都是一个人。这清楚表明,死亡无非是生命的延续,只是一种过渡。

揭秘启示录 #193

193.“我又要将我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示神性真理必铭刻在他们心中。“写”在某人上面表示铭刻,好叫它可以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此处要说一说这一事实,即:“我神”是指神性真理。在旧约圣言的无数地方,经上都提到“耶和华神”,有时单独提到“耶和华”,有时单独提到“神”;“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神”是指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但在新约圣言中,经上没有说“耶和华神”,而是说“主神”;因为和“耶和华”一样,“主”表示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AR 81节);用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即: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是什么意思,所以要予以说明。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这个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引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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