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6

16.⑴哪种新教徒会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揭秘启示录 #776

776.人若不知道“

776.人若不知道“金”、“银”、“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铜”、“铁”、“大理石”、“器皿”表示什么,可能会对经上列举这些事物感到奇怪,以为它们只是为了主题的升华而堆砌的词语。但从解释可以明显看出,没有一个词是没有意义的,这些词充分描述这一事实:那些确认这种宗教说服的教条之人没有一个真理;如果没有一个真理,那么他们就没有一个系教会良善的良善。
我曾与那些确认这种宗教说服的人交谈过,甚至与一些在尼西亚会议、拉特兰会议、特兰托大公会议上担任教皇使节的人交谈过;一开始,他们都以为他们所颁布的东西是纯洁而神圣的真理,但经过教导和那时从天上所赐的光照之后,他们承认,他们没有看到一个真理。但由于那时他们比其他人更确认他们的法令,所以他们自己熄灭了这光照之后,又回到了他们以前的信仰。他们尤其相信,他们所颁布的关于洗礼和称义的法令是真理。然而,当处于光照时,他们看到,并出于这被光照的视觉承认,没有人从亚当那里获得原罪,人的罪来源于他自己的历代祖先;这罪不是在洗礼中通过主功德的归算和应用而除去的;主功德的归算和应用是人为的虚构,因为这是不可能的;这种信仰永远不会被灌输给任何吃奶的婴儿,因为信仰要求思考,或属于思考的人。
他们进一步看到,洗礼是神圣的,是一项圣礼,因为它是一种标志和纪念,表明人能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被主重生;对天堂来说,它是一个标志,对人来说,它是一个纪念。此外,人通过受洗被引入教会,就像以色列人通过穿越约旦河被引入迦南地、耶路撒冷的居民通过约翰的洗礼为接受主做好准备一样,因为没有在天上天使面前的这个标志,犹太人不可能在耶和华,即主在肉身中降临时生存和生活。与这些类似的是他们所批准的关于称义的东西。主功德的归算既不存在,也没有被赐予,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8节)。另外,被称为“原罪”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亚当,而是来自一个人的历代祖先,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77节)。至于在圣言中,“亚当”是什么意思,可参看《圣治》2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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