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42.“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表就觉知圣言的真理而言,那些处于生活良善之人转向主时状态的颠倒。约翰说他听见后面有声音(10节),便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灯台。由此明显可知,他听见后面有声音,便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是从哪里发出的;显然,此中含有一个奥秘。这奥秘是:人在转向主、承认祂为天地之神以前,无法看见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原因在于,无论在位格上还是在本质上,神都是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位神就是主。因此,承认三位格的三一体的人主要仰望父,有些人也仰望圣灵,却很少仰望主;即使仰望主,也视其人身如普通人的人身。人若这样做,绝不能在圣言中得到启示,因为主就是圣言,圣言出于祂并涉及祂。不唯独靠近主的人,看主及其圣言在他们后头,而不是在他们前头,或向后看,而不是向前看。这就是隐藏在这些话里面的奥秘,即:“约翰听见在后面有声音,就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和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因为约翰所听见的声音出自人子,也就是主。
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如今祂以活生生的声音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是终,主说,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启示录1:8)
还有此处:
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1:11,17;2:8)
以及后面:
我是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1:17;2:8)
“声音”当来自主时,就表示神性真理(参看37节)。“约翰”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教会中人(5,6节)。从这些事明显可知,“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这句话表示就觉知圣言的真理而言,那些处于生活良善之人转向主时状态的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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