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6

16.⑴哪种新教徒会

16.⑴哪种新教徒会受到最后审判。最后的审判只发生在这类新教徒身上:他们在世时声称信神,读圣言,听讲道,参加主的圣餐礼,并未忽视教会敬拜的传统习俗,但仍视通奸、各种偷盗、欺骗、报复、仇恨等等为可允许的;尽管声称信神,他们却不思想反对神的罪;阅读圣言时不留意它所包含的生活戒律;听讲道时,仍不理会它们;就连参加主的圣餐礼,也不停止以前生活的罪恶;他们的确没有忽视敬拜的传统习俗,却没有纠正自己的生活。因此,他们外在似乎过着宗教生活,然而内在根本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他们就是启示录12章中的“龙”所指的人。在那里,经上说:天上现出一条龙,它在天上与米迦勒争战,并将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拖下来。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通过声称信神、阅读圣言和外在敬拜而与天堂相联。这些人由马太福音25章中的“山羊”来表示;论到他们,经上并未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这类人都没有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即便没有作恶,他们仍认为邪恶是可允许的,从而在灵里作恶,并且若有可能,还会在身体上行出来。

揭秘启示录 #121

121.“并赐他一块

121.“并赐他一块白石”表示支持良善并与它结合的真理。“一块白石”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过去在判决中,选票是通过收集小石头来统计的,而白石是指赞同票。此处所表示的是确认或肯定的真理,因为“白”论及真理(AR 167, 379节)。正因如此,“白石”表示支持良善的真理;它也表示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因为良善召唤或邀请真理,并与它们结合。事实上,一切良善都热爱真理,并与一致的真理结合,尤其属天之爱的良善;这种良善与真理如此结合,以至于它们完全构成一体。因此,他们只出于良善来看真理。那些有“律法写在心上”的人就是指他们;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各人教导自己的邻舍,各人教导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人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所有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都是如此。他们不是出于任何记忆来谈论真理,而是在听到其他人谈论真理,尤其在阅读圣言时,就能清楚看到它们。原因在于,他们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那些唯独靠近主,并行良善的作为,或善行,因为它们与圣言的真理一致的人,在世上就会变得如此;关于他们,相关内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25-26, 270-2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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