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957.启22:18.“因为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之话的人作见证,若有人在这些事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表示那些阅读并知道现在主打开的这本书的教义真理,却仍承认除主以外的别神,承认除对主之信以外的其它任何信,是通过添加可以摧毁这两者的某种东西而如此行的人,只能因本书描述的灾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而灭亡。“听见这书上预言之话”表示阅读并知道现在主打开的这本书的教义真理(参看AR 944节);“在这些事上加添”表示添加可以摧毁这些真理的任何东西,如稍后所看到的;“写在这书上的灾祸”表示写在这书上的“灾”(启示录第15和16章论到这些灾)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灾或灾祸”表示那些崇拜龙之兽和假先知的人所拥有的虚假和邪恶(可参看AR 456, 657, 673, 676-677, 683, 690-691, 699, 708, 718节);龙之兽和假先知是指那些认为没有善行的唯信使人得救的人。
这本预言书有两个要点,它的所有内容都与这两个要点有关;第一,除了主以外,不可承认别神;第二,除了对主之信外,不可承认其它信。人若知道这些,却又添加什么,企图摧毁它们,只能处于虚假和邪恶,并因它们而必灭亡,因为属于爱的良善和属于信的真理,因而永生的幸福不能从别神那里,只能从主那里,通过对主之信,而不是通过其它信被赐予,正如主自己在福音书的许多地方所教导的(参看AR 553节)。
谁都能凭自己的判断看出,所表示是这一点,而不是说,神将把启示录第15和16章所描述的灾加到那在这书的预言之话上添加什么的人身上。因为添加某种东西的,可能是一个无辜的人,许多人也可能出于好意如此行,因不知道表示什么。事实上,迄今为止,《启示录》就像一本被封闭或神秘的书。因此,谁都能看出,这句话的意思是,不可添加或删除摧毁现在主打开的这本书的教义真理的任何东西,这些真理都与这两个要点有关。也正因如此,这些话按系列紧随下面这些话而来:“耶稣差遣祂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是明亮的晨星。灵和新妇都说,来,让听见的人说,来。让口渴的人来;让愿意的,白白取生命的水”(启示录22:16, 17);这些话表示主将以其神性人身降临,并赐永生给那些承认祂的人;因此,这些话同样按系列随后而来:“证明这些事的说,的确,我快要来了。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启示录22:20);由此明显可知,所指的,不是别的。“加添”也是一个表示摧毁的预言的词(如在诗篇120:2,以及其它地方)。由此可见,本节经文中的话和下一节经文中的话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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