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揭秘启示录 #776

776.人若不知道“

776.人若不知道“金”、“银”、“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铜”、“铁”、“大理石”、“器皿”表示什么,可能会对经上列举这些事物感到奇怪,以为它们只是为了主题的升华而堆砌的词语。但从解释可以明显看出,没有一个词是没有意义的,这些词充分描述这一事实:那些确认这种宗教说服的教条之人没有一个真理;如果没有一个真理,那么他们就没有一个系教会良善的良善。
我曾与那些确认这种宗教说服的人交谈过,甚至与一些在尼西亚会议、拉特兰会议、特兰托大公会议上担任教皇使节的人交谈过;一开始,他们都以为他们所颁布的东西是纯洁而神圣的真理,但经过教导和那时从天上所赐的光照之后,他们承认,他们没有看到一个真理。但由于那时他们比其他人更确认他们的法令,所以他们自己熄灭了这光照之后,又回到了他们以前的信仰。他们尤其相信,他们所颁布的关于洗礼和称义的法令是真理。然而,当处于光照时,他们看到,并出于这被光照的视觉承认,没有人从亚当那里获得原罪,人的罪来源于他自己的历代祖先;这罪不是在洗礼中通过主功德的归算和应用而除去的;主功德的归算和应用是人为的虚构,因为这是不可能的;这种信仰永远不会被灌输给任何吃奶的婴儿,因为信仰要求思考,或属于思考的人。
他们进一步看到,洗礼是神圣的,是一项圣礼,因为它是一种标志和纪念,表明人能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被主重生;对天堂来说,它是一个标志,对人来说,它是一个纪念。此外,人通过受洗被引入教会,就像以色列人通过穿越约旦河被引入迦南地、耶路撒冷的居民通过约翰的洗礼为接受主做好准备一样,因为没有在天上天使面前的这个标志,犹太人不可能在耶和华,即主在肉身中降临时生存和生活。与这些类似的是他们所批准的关于称义的东西。主功德的归算既不存在,也没有被赐予,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8节)。另外,被称为“原罪”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亚当,而是来自一个人的历代祖先,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77节)。至于在圣言中,“亚当”是什么意思,可参看《圣治》2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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