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329.“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表示最后的审判还要再推迟一段时间,直到那些因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并照祂圣言的真理生活而以同样的方式遭恶人恨恶、侮辱和弃绝的人从四面八方被聚集在一起。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的死人必活过来;住在尘土里的,你要醒起、欢呼;我的百姓啊,你们要来进入内室,关上你身后的门;隐藏片时,等到愤怒过去。因为,看哪,耶和华从祂的地方出来,要察罚地上居民的罪孽;地也必露出她的血,不再遮掩被杀的人。(以赛亚书26:19-21)
但如前所述,这个主题和其它具有类似性质的主题在第20章及以后会被论述,这一章已经得到解释(AR 840-8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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