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288.启5:12.“大声说,曾被杀的羔羊,配得权柄、财富、智慧、尊贵、荣耀”表示出于内心的称谢或宣认,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拥有全能,全知,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大声说”表示出于内心的称谢或宣认;“你配得”表示接下来的事物在祂里面;“羔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权柄”表示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财富、智慧”表示神性知识和智慧,也就是全知;“尊贵、荣耀”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财富”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因而表示科学或知识(可参看AR 206节);因此,当论及主时,“财富、智慧”表示全知;当论及主时,“尊贵、荣耀”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参看AR 2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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