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281.“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救赎我们归于神”表示通过与主的结合从地狱中解脱出来并得救。没有必要通过灵义来解释此处提到的一切细节具体表示什么,如“被杀”、“救赎我们归于神”、“祂的血”分别是什么意思,因为它们都是没有出现在字义中的奥秘,只要知道如此描述的是救赎就足够了;由于救赎就是通过与主的结合从地狱中解脱出来并得救,所以这些就是所表示的。此处只从圣言证实,耶和华自己降世,生为一个人,成为所有通过仁爱及其信仰的生活与祂的神性人身结合之人的救赎主和救主,并且耶和华是来自永恒的主,所以主的神性人身(人必须与这神性人身结合)就是耶和华自己的神性人身。
因此,我们在此引用一些经文,这些经文证明,耶和华与主为一;由于他们是一,而不是二,所以来自永恒的主,即耶和华自己通过取得人身而成为救赎主和救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我们的救赎主;你的名来自亘古。(以赛亚书63:16)
又:
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如此说,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又:
你的救赎主、形成你的耶和华如此说;我是独自造万物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4:24)
又: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诗篇:
耶和华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耶利米书:
他们的救赎主刚强有力,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耶利米书50:34)
以赛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又:
一切肉体都必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是雅各的大能者。(以赛亚书49:26; 60:16)
又:
至于我们的救赎主,祂名为万军之耶和华。(以赛亚书47:4)
又:
我要以永远的怜悯怜悯你,这是耶和华你的救赎主说的。(以赛亚书54:8)
又: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以赛亚书43:14)
又:
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你们的救赎主如此说。(以赛亚书49:7)
诗篇:
真理的耶和华啊,你救赎了我。(诗篇31:5)
又:
愿以色列仰望耶和华,因祂那里有丰盛的赎救,祂必救赎以色列脱离一切的罪孽。(诗篇130:7, 8)
又:
主啊,求你起来帮助我们,为了你怜悯的缘故救赎我们。(诗篇44:26)
何西阿书:
耶和华神如此说,我必救赎他们脱离地狱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何西阿书13:4, 14)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垂听我的声音,祂必救赎我的灵魂。(诗篇55:17, 18)
以及诗篇(49:15; 69:18; 71:23; 103:1, 4; 107:2)和 耶利米书(15:20, 21)。
在教会,人们不否认在其人身方面的主是救赎主,因为这符合圣经,包括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能力广大,大步行走的是谁呢?祂的救赎之年已经来到。祂救赎了他们。(以赛亚书63:1, 4, 9)
又:
你要对锡安的女子说,看哪,你的拯救来到,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人必称他们为圣民,为耶和华的赎民。(以赛亚书62:11-12)
路加福音:
主以色列的神当受祝福,因祂眷顾和救赎了祂的百姓。(路加福音1:68;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
其它许多经文也证明,来自永恒的主,即耶和华自己降世并为自己取了人身,以救赎人类;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37-46节)。在许多经文中,耶和华也被称为救主,这些经文因太多而无法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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