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236.启4:5.“有闪电,雷轰,响声,从宝座中发出”表示来自主的光照、感知和教导。“闪电”因炫目的闪光而表示光照,“雷轰”因震耳的霹雳声而表示感知;当这两者表示光照和感知时,“响声或声音”就表示教导。这些现象看上去是“从宝座中”发出的,因为它们是从人子,或圣言方面的主那里发出的,一切光照、感知和教导都通过圣言从主而来。在圣言的其它地方,“闪电、雷轰、响声或声音”具有相同的含义,如以下经文,诗篇:
你曾用你的膀臂赎了你的民;天空发出响声;雷声进入世界;闪电照亮世界。(诗篇77:15, 17-18)
又:
耶和华的闪电照亮世界。(诗篇97:4)
又:
你在急难中呼求我,我搭救了你;我在隐密处用雷回答了你。(诗篇81:7)
启示录:
我听见一大群人的声音,像大雷的声音,说,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神,全能者掌王权了。(启示录19:6)
由于“闪电、雷轰、响声或声音”表示光照、感知和教导,所以当耶和华降临西乃山,颁布律法时,有雷轰和响声(出埃及记19:16)。当有声音从天上传给主时,它听上去像“打雷”(约翰福音12:28-29)。由于雅各和约翰代表仁爱及其作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都来自这些,所以主叫他们半尼其,就是雷子(马可福音3:17)。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闪电、雷轰、响声或声音”表示类似事物:
我从四活物那里听见一个声音,如同雷声。(启示录6:1)
我听见有声音从天上来,像大雷的声音。(启示录14:2)
当天使把香炉倒在地上时,就有雷轰、响声、闪电。(启示录8:5)
当天使大声呼喊时,就有七雷发声。(启示录10:3-4)
当神的殿在天上开了时,就有闪电,响声,雷轰。(启示录11:19; 在别的地方也是如此)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