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215.启3:19.“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表示他们当中那些如此行的人被主所爱,然后不能不被引入试探,以便与自己争战。显然,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经上说“凡我所爱的”,“凡我所爱的”是指那些向主“买火炼的金子”,并用“眼药擦眼睛,使自己看见”的人。经上说“我就责备管教”他们,这句话是指在虚假和邪恶方面的试探:“责备”是指虚假方面的试探,“管教”是指邪恶方面的试探。此处论述的这些人不得不被准许进入试探,因为不经试探,反对神性真理的否定和确认就无法根除。试探就是与人的自我里面的虚假和邪恶,因而与人的自我的属灵争战。至于何为试探,它们从哪里发出,会产生什么好处,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87-2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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