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⑼在人里面,两性情爱并非婚姻之爱的源头,只是其最初阶段,因而好比被植入属灵内层的属世外层。我在此所说的是真正的婚姻之爱,而不是也被称为婚姻的世俗爱情;有些情况下,这种世俗的爱情无非是受限的两性情爱。而真正的婚姻之爱只在那些渴慕智慧,因而不断朝它前进的人当中。主预见这些人,并为他们提供婚姻之爱。诚然,他们的婚姻之爱始于两性情爱,确切地说,通过两性情爱开始;然而,两性情爱并非它的源头。婚姻之爱是随着人的智慧逐步向前发展并进入光明而成长的;因为智慧与婚姻之爱是不可分割的伴侣。
婚姻之爱之所以从两性情爱开始,原因有二:首先,在未找到配偶之前,人一般都爱异性,并以爱慕的眼神看待异性,对她们彬彬有礼。社会习俗也在其中起到一定作用。事实上,青少年处在一个自由选择的时期,并且,由于和一个女人结婚的本能倾向潜藏在他的内心深处,所以他的外在会逐渐变得温和。其次,由于种种原因,结婚的最终决定被推迟,甚至推迟到成年;在此期间,婚姻之爱一开始类似欲望,在有些情况下,这会实际转化为两性情爱;即便在这些情况下,约束也不会松懈到认为纵欲有益健康的地步。以上这些话适用于男性,不适用于女性,因为男性会屈服于产生真正激情的诱惑。由此明显可知,两性情爱并非婚姻真爱的源头,而是其最初阶段;不过,这最初阶段是时间上的,而非目的上的;因为在目的上为首、为主要事物的,就是在心智及其意图中为首的。但若非通过一系列中间阶段,没有人能达到这最初目的。这些中间阶段本身并非最初目的,只是促进最初目的实现的方法。
387.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灵就是这个人,因为心智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在脑里面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们的衍生成分中。因此,就其形式而言,它们就是人的一切事物。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驱使身体及其所有组成部分。身体不是在做心智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吗?心智不是在竖起耳朵倾听,指挥眼睛观看,摇动舌唇说话,驱使手和手指做它想做的任何事,驱使脚走到它想去的任何地方吗?那么,身体不是顺从心智的工具,又是什么呢?若非心智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身体能是这样一个工具吗?认为身体顺从,仅仅因为心智是如此意愿的,这合乎理性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必是两个,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一个发令,一个听从。由于这根本不合乎理性,所以可推知,人的生命在脑里面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中,在身体里面存在于它的衍生成分中,如前所述(365节);此外,生命怎样在它的最初成分中,就怎样在整体和每个部分中(366节);通过这些最初成分,生命从每个部分存在于整体中,从整体存在于每个部分中(367节)。前面的章节已经说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而意愿和理解力是从主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这两者则构成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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