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96

96.婚姻之爱是人类

96.婚姻之爱是人类所特有的,这是因为只有人类才能变得属灵。人能将其理解力提升至属世之爱以上,并从这个高度来看他下面的那些爱,判断它们的品质;还能改善、纠正并逐出它们。这是动物所无法做到的,因为动物的爱欲与其本能的认知完全合而为一;因此,这种认知无法被提升为聪明,更不用说智慧了。所以,动物被植入其认知的爱欲引领,就像盲人被导盲犬引领穿过街道那样。这就是为何婚姻之爱是人类所特有的原因。这爱可以说是人类与生俱来,或所固有的,因为人具有变得智慧的潜能在里面,这种潜能与这爱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致与它合而为一。

圣爱与圣智 #72

72.这个神观是根本

72.这个神观是根本性的;因为没有它,我们下面所说关于神-人对宇宙的创造及其眷顾管理、全能、全在、全知的话,即便能被理解,也无法铭记于心。因为纯属世人哪怕理解这些事,仍会回头陷入他的生命之爱,也就是他的意愿之爱;这爱会驱散这些真理,使他的思维沉浸于空间,也就是他视之为理性的光所居之地;殊不知,他越否认这些事,就越不理性。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可通过人们对于“神是一位人”的真理所持的观念来证实。请仔细阅读前面所述(11—13节)和我们接下来的讨论,然后你就会明白事实的确如此。但是,当你松懈自己的思维,任由它落回源于空间的属世之光时,这些事看上去岂不是自相矛盾?若继续任由自己的思维下落,岂不会弃绝它们?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神性充满宇宙的一切空间,而不说神-人充满它们。因为如果真这样说了,纯属世的视觉不会同意。不过,要是说神性充满一切空间,它就会赞同,因为这与神学家的说法一致,即:神全在,听见并知道一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见上文(7—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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