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⑺但婚姻之爱属内在人或属灵人,因而是人类所特有的。婚姻之爱属内在人或属灵人,这是因为人越聪明、智慧,就越内在,越属灵,其心智的形式就越得以完善。正是该形式接受婚姻之爱,因为他在这爱中觉察并感受属灵的快乐,也就是内在的幸福,由此觉察并感受属世的快乐;而属世的快乐从属灵的快乐获得自己的灵魂、生命和本质。
48.凡能洞察爱之本质者,谁看不出这一点?只爱自己,不爱自己之外的某个人并能反过来被他所爱,会是什么样呢?这与其说是结合,倒不如说是分离。爱的结合是相互的,只爱自己不可能有结合。即便以为有,也只是出于对他人有回应的幻想。由此清楚可知,神性之爱必在它所爱的其他人里面存在并显现,它也会被他们所爱。由于一切爱里面都有这种需求,所以它必最大程度,也就是无限存在于爱本身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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