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⑺但婚姻之爱属内在人或属灵人,因而是人类所特有的。婚姻之爱属内在人或属灵人,这是因为人越聪明、智慧,就越内在,越属灵,其心智的形式就越得以完善。正是该形式接受婚姻之爱,因为他在这爱中觉察并感受属灵的快乐,也就是内在的幸福,由此觉察并感受属世的快乐;而属世的快乐从属灵的快乐获得自己的灵魂、生命和本质。
43.综上所述,我们初次明白,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本身就是物质与形式,因为它们是真正的存在与显现;它们若不是这种存在与显现,以至于是物质与形式,就只是一种想象的产物,而该事物本身什么也不是。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