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94

94.⑹两性情爱属外

94.⑹两性情爱属外在人或属世人,因而为一切动物所共享。人生来皆属乎血气,并越来越内在地变得属世;然后照着他对聪明的热爱而变得理性;后来,若热爱智慧,则变得属灵。我会在下文(130节)讨论何为使人变得属灵的智慧。随着人从知识到聪明,从聪明到智慧的发展,其心智也会相应地改变自己的形式,变得越来越开放,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这使得他更喜爱真理,更热衷于过良善的生活。因此,在朝智慧发展的过程中,若他停留在第一道门槛,那么其心智的形式仍旧属世;该形式会接受普遍气场,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的流注,但只是如同动物界的低级物体,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兽类和鸟类那样来接受。这些动物纯粹是属世的,因此这人会变得和它们一样,热爱性事的方式也和它们一样。这就是我们说“两性情爱属外在人或属世人,因而为一切动物所共享”这句话的意思。

圣爱与圣智 #406

406.(9)经过这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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