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92

92.⑸两性情爱和婚

92.⑸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出自从主那里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前面(84-87节)已说明,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照各自形式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还说明,良善与真理作为一,而非二从主发出。从这些前提可推知,有一个婚姻的普遍气场从主发出,遍及整个宇宙,从初至末,因而从天使直到蠕虫。这样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之所以从主发出,是因为它同样是一个繁衍,也就是生殖和结实的气场;该气场和通过世世代代维持宇宙的神性治理是一回事。由于这种普遍气场,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照着物体的各自形式而流入物体(参看86节),故可知,男性照着男性的形式,因而在理解力中接受它,因为男性是理智的形式;而女性则照着女性的形式,因而在意愿中接受它,因为女性是源于男性理智形式的意愿形式。由于该气场还是生殖的气场,故可知,它是两性之间爱的源头。

圣爱与圣智 #89

2.2热与光从神性之

2.2热与光从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所产生的太阳发出

89.天使和灵人所居的灵界与世人所居的自然界一样,也有热和光在里面。而且,热同样被感受为热,光也被视为光。但灵界的热与光完全不同于自然界的热与光,可以说毫无共同之处。它们彼此的区别犹如活物与死物的区别。灵界的热本身是活的;光也是活的;而自然界的热本身是死的,光也是死的。因为灵界的热与光从纯然为爱的太阳发出,而自然界的热与光从纯然为火的太阳发出;爱是活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而火是死的,自然界太阳的火是死亡本身。它之所以被称为死亡,是因为它没有一丝生命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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