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⑸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出自从主那里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前面(84-87节)已说明,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照各自形式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还说明,良善与真理作为一,而非二从主发出。从这些前提可推知,有一个婚姻的普遍气场从主发出,遍及整个宇宙,从初至末,因而从天使直到蠕虫。这样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之所以从主发出,是因为它同样是一个繁衍,也就是生殖和结实的气场;该气场和通过世世代代维持宇宙的神性治理是一回事。由于这种普遍气场,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照着物体的各自形式而流入物体(参看86节),故可知,男性照着男性的形式,因而在理解力中接受它,因为男性是理智的形式;而女性则照着女性的形式,因而在意愿中接受它,因为女性是源于男性理智形式的意愿形式。由于该气场还是生殖的气场,故可知,它是两性之间爱的源头。
72.这个神观是根本性的;因为没有它,我们下面所说关于神-人对宇宙的创造及其眷顾管理、全能、全在、全知的话,即便能被理解,也无法铭记于心。因为纯属世人哪怕理解这些事,仍会回头陷入他的生命之爱,也就是他的意愿之爱;这爱会驱散这些真理,使他的思维沉浸于空间,也就是他视之为理性的光所居之地;殊不知,他越否认这些事,就越不理性。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可通过人们对于“神是一位人”的真理所持的观念来证实。请仔细阅读前面所述(11—13节)和我们接下来的讨论,然后你就会明白事实的确如此。但是,当你松懈自己的思维,任由它落回源于空间的属世之光时,这些事看上去岂不是自相矛盾?若继续任由自己的思维下落,岂不会弃绝它们?这就是为何我们说神性充满宇宙的一切空间,而不说神-人充满它们。因为如果真这样说了,纯属世的视觉不会同意。不过,要是说神性充满一切空间,它就会赞同,因为这与神学家的说法一致,即:神全在,听见并知道一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见上文(7—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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