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92

92.⑸两性情爱和婚

92.⑸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出自从主那里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前面(84-87节)已说明,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照各自形式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还说明,良善与真理作为一,而非二从主发出。从这些前提可推知,有一个婚姻的普遍气场从主发出,遍及整个宇宙,从初至末,因而从天使直到蠕虫。这样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之所以从主发出,是因为它同样是一个繁衍,也就是生殖和结实的气场;该气场和通过世世代代维持宇宙的神性治理是一回事。由于这种普遍气场,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照着物体的各自形式而流入物体(参看86节),故可知,男性照着男性的形式,因而在理解力中接受它,因为男性是理智的形式;而女性则照着女性的形式,因而在意愿中接受它,因为女性是源于男性理智形式的意愿形式。由于该气场还是生殖的气场,故可知,它是两性之间爱的源头。

圣爱与圣智 #57

57.正因如此,天使

57.正因如此,天使之所以为天使,不是凭他们自己,而是凭与神-人的这种结合;该结合取决于对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接受,而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就是神,看似从神发出,其实在神里面。这种接受取决于天使运用他们照着理性来思考和意愿的自由将秩序的律法,也就是神性真理应用到自己身上的方式。他们由此貌似凭自己接受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爱的相互性也由此产生;因为如前所述,爱若不是相互的,是不可能的。这同样适用于世人。从前面所说的首先可以看出,宇宙的一切事物都是神-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接受者。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