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⑸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出自从主那里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前面(84-87节)已说明,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照各自形式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还说明,良善与真理作为一,而非二从主发出。从这些前提可推知,有一个婚姻的普遍气场从主发出,遍及整个宇宙,从初至末,因而从天使直到蠕虫。这样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之所以从主发出,是因为它同样是一个繁衍,也就是生殖和结实的气场;该气场和通过世世代代维持宇宙的神性治理是一回事。由于这种普遍气场,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照着物体的各自形式而流入物体(参看86节),故可知,男性照着男性的形式,因而在理解力中接受它,因为男性是理智的形式;而女性则照着女性的形式,因而在意愿中接受它,因为女性是源于男性理智形式的意愿形式。由于该气场还是生殖的气场,故可知,它是两性之间爱的源头。
30.正因神性本质本身是爱与智慧,所以人具有两种生命官能;他从其中一种官能那里获得理解,从另一种官能那里获得意愿。他从中获得理解的官能从来自神的智慧流注那里获得它所拥有的一切,他从中获得意愿的官能从来自神的爱之流注那里获得它所拥有的一切。这两大官能不会因人没有真正的智慧或正确的爱就被拿走,只是被关闭了;并且只要它们被关闭,尽管理解力仍被称为理解力,意愿仍被称为意愿,但它们已经名不副实。因此,这两大官能若真的被拿走,人本性的一切都会灭亡;因为人性在于出于思维而思考和言谈,出于意愿而意愿和行动。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在人里面就住在这两种官能中,就是住在变得智慧的官能和爱的官能中;确切地说,人拥有变得智慧和爱的能力。每个人都拥有变得智慧的能力和爱的能力在里面,即使他没有像他可能的那样变得智慧,像他可能的那样去爱;我通过大量经历十分清楚这一点,这些经历在其它地方有大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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