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⑸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出自从主那里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前面(84-87节)已说明,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照各自形式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还说明,良善与真理作为一,而非二从主发出。从这些前提可推知,有一个婚姻的普遍气场从主发出,遍及整个宇宙,从初至末,因而从天使直到蠕虫。这样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之所以从主发出,是因为它同样是一个繁衍,也就是生殖和结实的气场;该气场和通过世世代代维持宇宙的神性治理是一回事。由于这种普遍气场,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照着物体的各自形式而流入物体(参看86节),故可知,男性照着男性的形式,因而在理解力中接受它,因为男性是理智的形式;而女性则照着女性的形式,因而在意愿中接受它,因为女性是源于男性理智形式的意愿形式。由于该气场还是生殖的气场,故可知,它是两性之间爱的源头。
299.由于爱、智慧和功用这三者都在主里面,且就是主,还由于主无处不在,因为祂是全在,祂无法将诸如在自己和自己的太阳里面的那个祂自己显示给任何天使或世人,所以祂通过诸如能被接受的那类事物显示祂自己,就是通过热显示祂的爱,通过光显示祂的智慧,通过大气显示祂的功用。主之所以通过大气显示祂的功用,是因为大气是包含热和光的媒介,正如功用是包含爱和智慧的媒介。事实上,从神性太阳发出的光和热不可能在无,也就是真空中发出,而必须在一个作为其容器的包含媒介中发出。我们将这种包含的媒介称作大气,这大气围绕太阳,把它揽在怀里,并将它传送给天使所在的天堂,然后传送给世人所在的世界,从而显示主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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