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92

92.⑸两性情爱和婚

92.⑸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出自从主那里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前面(84-87节)已说明,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照各自形式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还说明,良善与真理作为一,而非二从主发出。从这些前提可推知,有一个婚姻的普遍气场从主发出,遍及整个宇宙,从初至末,因而从天使直到蠕虫。这样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之所以从主发出,是因为它同样是一个繁衍,也就是生殖和结实的气场;该气场和通过世世代代维持宇宙的神性治理是一回事。由于这种普遍气场,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照着物体的各自形式而流入物体(参看86节),故可知,男性照着男性的形式,因而在理解力中接受它,因为男性是理智的形式;而女性则照着女性的形式,因而在意愿中接受它,因为女性是源于男性理智形式的意愿形式。由于该气场还是生殖的气场,故可知,它是两性之间爱的源头。

圣爱与圣智 #296

4.4主里面有系主的

4.4主里面有系主的三种要素,即爱的神性、智慧的神性和功用的神性;这三要素表面上显现在灵界太阳之外,爱的神性显为热,智慧的神性显为光,功用的神性显为大气,也就是包含它们的媒介

296.从前面(89-92, 99-102, 146-150节)可以看出,灵界太阳发出热和光,热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光从主的神性智慧发出。有必要在此说明,灵界太阳发出的第三种要素就是大气,它是包含热和光的媒介,从主的神性发出的这个要素被称为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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