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92

92.⑸两性情爱和婚

92.⑸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出自从主那里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前面(84-87节)已说明,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照各自形式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还说明,良善与真理作为一,而非二从主发出。从这些前提可推知,有一个婚姻的普遍气场从主发出,遍及整个宇宙,从初至末,因而从天使直到蠕虫。这样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之所以从主发出,是因为它同样是一个繁衍,也就是生殖和结实的气场;该气场和通过世世代代维持宇宙的神性治理是一回事。由于这种普遍气场,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照着物体的各自形式而流入物体(参看86节),故可知,男性照着男性的形式,因而在理解力中接受它,因为男性是理智的形式;而女性则照着女性的形式,因而在意愿中接受它,因为女性是源于男性理智形式的意愿形式。由于该气场还是生殖的气场,故可知,它是两性之间爱的源头。

圣爱与圣智 #204

204.在先元素似乎

204.在先元素似乎不如随后元素完美,也就是说,简单物似乎不如复合物完美。然而,形成随后元素的在先元素,也就是形成复合物的简单物更完美。原因在于,在先元素或简单物更裸露,被无生命的物质材料包裹得更少,可以说,更具神性,因而更接近主所在的属灵太阳。因为完美本身在主里面,从祂而在属灵太阳,就是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首先发出里面,由此而在那些紧随其后的元素里面,以此类推,依次直到因越发远离而越来越不完美的最低级元素。如果在先元素和简单物没有这种超乎寻常的完美在里面,那么无论人还是动物,都无法从精子生出,然后继续存活;树木和灌木的种子也无法发芽、生长,结出果实。因为在先元素越在先,简单物越简单,就越完美,因而越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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