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⑷在动物界,良善之真理,就是出自良善的真理是雄性,真理之良善,就是出自真理的良善是雌性。前面(84-86节)说明,来自主,宇宙的创造者和维护者的持续流注是存在的,它寻求实现爱与智慧的结合,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且受造物照各自形式接受它。然而,这些要点有待进一步说明。男性从该婚姻或结合接受智慧之真理,并且主照他的接受程度将爱之良善与这智慧之真理结合起来;这种接受在理解力中进行;因此,男性生来注定变得理智。这一切甚至能凭理性自己的光,从男性的各种特征,尤其他的情感、兴趣、举止和形体看出来。
它们可从男性的情感看出来,因为男性的情感是一种对认识、理解并变得智慧的情感。童年时期有一种对认识的情感(即求知欲),青春期和成年早期有一种对理解的情感,由此到老年时期则有一种对变得智慧的情感。由此明显可知,男性的性质或性格倾向于形成理解力,所以他生来注定变得理智。不过,这一切只有通过爱才能实现,所以主照着他的接受程度,也就是照着他想变得智慧的意愿而将爱连接于他。
它们可从男性的兴趣看出来,因为男性的兴趣涉及理智的事,也就是那些理智主导的事;其中绝大多数涉及公共事务,针对大众服务。
它们可从男性的举止看出来,男性的举止完全受理智支配。因此,其举止所指的生活中的一切行为都是理性的,即便不理性,他也希望它们看上去理性。男性的理性在他的一切美德中也是显而易见的。
它们可从男性的形体看出来,男性与女性的形体截然不同,差异显著。相关内容可参看前文(33节)。
另外一点就是这一事实:生殖能力属于男性。这种生殖能力只来自理解力,而非其它源头,因为它是由理解力中出自良善的真理产生的。下文将看到,这就是生殖能力的源头。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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