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8

88.⑶存在良善之真

88.⑶存在良善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良善,也就是说,存在出自良善的真理和出自真理的良善;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合而为一的倾向。有必要对这二者之间的区别形成某种清晰的概念,因为认识婚姻之爱的本质起源,端赖于此。事实上,如下文(90—91节)所解释的,良善之真理,或出自良善的真理是雄性;真理之良善或出自真理的良善是雌性。不过,若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就能更好地理解这种区别;这些术语都是一样的(参看84节)。智慧若不凭对变得智慧的爱,就无法存在于人里面。若这爱被拿走,人根本无法变得智慧。良善之真理或出自良善的真理就是由这爱所生的智慧。另一方面,当人从这爱获得智慧,并热爱自己里面的智慧,或由于这智慧而爱自己时,他就形成了另一种爱,就是对智慧的爱;这爱就是真理之良善或出自这真理的良善所指的。
  因此,男性具有两种爱,其中一种是对变得智慧的爱,是在先的;另一种是对智慧的爱,是在后的。不过,这后一种爱若继续留在此男人里面,就是一种恶爱,被称为对自我聪明的骄傲或爱。下文将证实:这爱从男人那里被取走,免得毁灭他,并被转录到女人里面,以便它能变成重建男人的婚姻之爱,这一点自永恒就被预见了。关于这两种爱,以及后一种爱被转录到女人里面的相关内容,可参看前文(
32—33节)和前言(20节)。因此,若将爱换成良善,将智慧换成真理,那么从那些章节和此处所述明显可知,存在良善之真理或出自良善的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良善,或出自这真理的良善。

圣爱与圣智 #7

1.3神性不在空间中

1.3神性不在空间中

7.神性,或神,不在空间中,尽管祂全在,与世界上的每个人,天堂里的每位天使,以及天堂之下的每个灵人同在;这一点不能以纯属世观念来理解,但能以属灵观念来理解。这一点不能以属世观念来理解,是因为属世观念含有空间概念在里面;由于一个观念是由诸如在世上和肉眼所看见的每一个事物中的那类事物形成的,所以空间是存在的。在世上,一切或大或小的事物都是空间的;一切或长,或宽,或高的事物也都是空间的;简言之,世上的一切尺寸、形状和形式都是空间的。这就是为何我们说,以纯属世观念无法理解:神性不在空间中,尽管可以说它无处不在。

然而,只要允许些许属灵之光进入属世思维,人也能以属世思维领悟这一点。因此,有必要先说说属灵的观念,以及由此而来的思维。属灵的观念并不从空间获得任何事物,而是从状态获得它的一切。状态则涉及爱、生命、智慧、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喜乐;总体上涉及良善与真理。对这些事物的真正属灵观念与空间毫不相干;它更高级,视空间观念在它之下,如同天堂俯视大地。

但由于天使和灵人用眼睛来看,和世人一样,还由于物体若非在空间中就无法被看到,所以天使和灵人所在的灵界也会出现空间,与地上的空间很相似;然而,它们并不是空间,只是表象;它们不像地上的空间那样固定不变,而是既能伸长,也能缩短,还能变化多端。因此,在灵界,它们无法以尺寸来确定,故不能以任何属世观念来理解,只能以属灵观念来理解。涉及空间距离的属灵观念和涉及良善距离,或真理距离的是一样的,它们的亲密度与相似性取决于良善与真理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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