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⑶存在良善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良善,也就是说,存在出自良善的真理和出自真理的良善;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合而为一的倾向。有必要对这二者之间的区别形成某种清晰的概念,因为认识婚姻之爱的本质起源,端赖于此。事实上,如下文(90—91节)所解释的,良善之真理,或出自良善的真理是雄性;真理之良善或出自真理的良善是雌性。不过,若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就能更好地理解这种区别;这些术语都是一样的(参看84节)。智慧若不凭对变得智慧的爱,就无法存在于人里面。若这爱被拿走,人根本无法变得智慧。良善之真理或出自良善的真理就是由这爱所生的智慧。另一方面,当人从这爱获得智慧,并热爱自己里面的智慧,或由于这智慧而爱自己时,他就形成了另一种爱,就是对智慧的爱;这爱就是真理之良善或出自这真理的良善所指的。
因此,男性具有两种爱,其中一种是对变得智慧的爱,是在先的;另一种是对智慧的爱,是在后的。不过,这后一种爱若继续留在此男人里面,就是一种恶爱,被称为对自我聪明的骄傲或爱。下文将证实:这爱从男人那里被取走,免得毁灭他,并被转录到女人里面,以便它能变成重建男人的婚姻之爱,这一点自永恒就被预见了。关于这两种爱,以及后一种爱被转录到女人里面的相关内容,可参看前文(32—33节)和前言(20节)。因此,若将爱换成良善,将智慧换成真理,那么从那些章节和此处所述明显可知,存在良善之真理或出自良善的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良善,或出自这真理的良善。
3.19属于属世心智的三个层级的一切都包含在通过身体动作所完成的行为中
277.这一部分所阐述的层级的知识能使我们揭开以下奥秘:心智,也就是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都存在于他的动作或行为中,被包含在其中,几乎就像可见和不可见的成分在种子、果实或蛋中一样。动作或行为本身看上去如同它们外表上所显现的那样;然而,它们的内在里面却有无数成分;如整个身体的运动纤维的合力,以及激发并支配这些力的一切心智成分,都具有三个层级,如前所示。由于心智的一切都存在于动作或行为中,所以构成第一个层级的意愿的一切,也就是人的一切爱之情感;构成第二个层级的理解力的一切,也就是来自他的感知的一切思维;以及构成第三个层级的记忆的一切,也就是取自记忆、最接近于言语的一切思维观念,也存在于动作或行为中。当这些东西都被导入一个行动过程时,它们就会产生行为,尽管表面上看,在先成分是不可见的,然而它们确实存在于其中。最外或最低层级是在先层级的复合物、容器和基础(可参看209-216节);高度层级以其完全和能力存在于其最终层级中(217-2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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