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7

87.⑵既不存在孤立

87.⑵既不存在孤立的良善,也不存在孤立的真理,它们处处都是结合的。凡想凭感觉形成对良善的概念之人,都会发现若没有某种呈现它、将它显明的附属物,就无法做到这一点。若没有这种附属物,良善就是一个无名的实体。呈现并显明它的事物,就与真理有关。只说良善,同时却不提这个事物,或不提与之结合的事物,或只是抽象地定义它,不附加额外的词语,你会发现它什么也不是;但当加上附属物时,它就是某种事物。如果你的理性视觉足够敏锐,你就会发现,没有附属物的良善是不具任何属性,因而是没有联系、情感和状态的事物;总之,是不具任何品质的事物。若只是听到“真理”这个词,却没有内在的附属物,真理的情形也一样。如果你的理性能力足够敏锐,你就会明白,这内在附属物与良善有关。

不过,由于良善的种类不计其数,每一种都像乘梯子那样升至最大,或降至最小,而且照其发展和品质而改变自己的名称,所以除了智者外,任何人都难以看清良善并真理与物体有何联系,或它们如何在这些物体中结合。然而,一旦承认宇宙的每一个事物都关乎良善与真理,如前所示(84—85),就能凭普遍感知清楚看出,良善离了真理无法存在,真理离了良善也无法存在。

既不存在孤立的良善,也不存在孤立的真理;这一事实能以各种方式来说明,同时被证实。如,本质离了形式无法存在,形式离了本质也无法存在;良善是本质或存在,而真理则是那使本质得以成形、存在得以显现之物。再如,人里面有意愿和理解,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唯独意愿什么也做不了,只有通过理解才能行事;唯独理解什么也不做了,而要凭意愿才能行事。又如,人里面有两个身体生命的源泉,即心与肺。心离了肺呼吸,无法产生任何感觉和运动生命;肺离了心也是如此。心与良善有关,肺呼吸与真理有关;这也是它们的对应关系。

这在心智的一切细节和人体的一切细节里面也一样。因时间关系,我无法在此提出进一步的证据。所有这些问题在《圣治》(3—26)一书都有更充分的证明,在那里,它们按以下顺序得以解释:

①宇宙及其受造万物,皆出自藉着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或也可说,皆出自藉着神性真理的神性良善。

②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作为一体从主发出。

③这一体以某种形像存在于每一个受造物中。

④良善只有与真理结合才是良善,真理只有与良善结合才是真理。

⑤主不容许任何事物分裂;因此,人必要么处于良善,同时处于真理,要么处于邪恶,同时处于虚假。

此外还有许多内容。


圣爱与圣智 #411

411.爱将支持它的

411.爱将支持它的一切称为良善,将作为方法通向良善的一切称为真理。由于这些真理是方法,所以它爱它们,并且它们变成爱之情感的事,从而成为形式上的情感。因此,真理无非是属于爱的某种情感的形式。人类形式无非是一切爱之情感的形式;它的美丽就是它的聪明,它通过要么经由视觉,要么经由听觉,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所接受的真理为自己获得这种聪明。爱将这些真理安排进入它的情感形式;这些形式虽具有很大的多样性,但都从它们的总体形式,也就是人类形式中获得一种相似性。对爱来说,所有这些形式都是美丽可爱的,而其它形式是不美丽不可爱的。由此再次明显可知,爱与理解力结合,而不是反过来;相互结合也来自爱。这就是“爱或意愿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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