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⑵既不存在孤立的良善,也不存在孤立的真理,它们处处都是结合的。凡想凭感觉形成对良善的概念之人,都会发现若没有某种呈现它、将它显明的附属物,就无法做到这一点。若没有这种附属物,良善就是一个无名的实体。呈现并显明它的事物,就与真理有关。只说良善,同时却不提这个事物,或不提与之结合的事物,或只是抽象地定义它,不附加额外的词语,你会发现它什么也不是;但当加上附属物时,它就是某种事物。如果你的理性视觉足够敏锐,你就会发现,没有附属物的良善是不具任何属性,因而是没有联系、情感和状态的事物;总之,是不具任何品质的事物。若只是听到“真理”这个词,却没有内在的附属物,真理的情形也一样。如果你的理性能力足够敏锐,你就会明白,这内在附属物与良善有关。
不过,由于良善的种类不计其数,每一种都像乘梯子那样升至最大,或降至最小,而且照其发展和品质而改变自己的名称,所以除了智者外,任何人都难以看清良善并真理与物体有何联系,或它们如何在这些物体中结合。然而,一旦承认宇宙的每一个事物都关乎良善与真理,如前所示(84—85节),就能凭普遍感知清楚看出,良善离了真理无法存在,真理离了良善也无法存在。
既不存在孤立的良善,也不存在孤立的真理;这一事实能以各种方式来说明,同时被证实。如,本质离了形式无法存在,形式离了本质也无法存在;良善是本质或存在,而真理则是那使本质得以成形、存在得以显现之物。再如,人里面有意愿和理解,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唯独意愿什么也做不了,只有通过理解才能行事;唯独理解什么也不做了,而要凭意愿才能行事。又如,人里面有两个身体生命的源泉,即心与肺。心离了肺呼吸,无法产生任何感觉和运动生命;肺离了心也是如此。心与良善有关,肺呼吸与真理有关;这也是它们的对应关系。
这在心智的一切细节和人体的一切细节里面也一样。因时间关系,我无法在此提出进一步的证据。所有这些问题在《圣治》(3—26节)一书都有更充分的证明,在那里,它们按以下顺序得以解释:
①宇宙及其受造万物,皆出自藉着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或也可说,皆出自藉着神性真理的神性良善。
②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作为一体从主发出。
③这一体以某种形像存在于每一个受造物中。
④良善只有与真理结合才是良善,真理只有与良善结合才是真理。
⑤主不容许任何事物分裂;因此,人必要么处于良善,同时处于真理,要么处于邪恶,同时处于虚假。
此外还有许多内容。
38.在圣言中,“公义”与“公平”表示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其中“公义”表示神性之爱,“公平”表示神性智慧;故在圣言中,“公义”和“公平”论及神;如诗篇: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又:
耶和华要使公义如光发出,使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何西阿书:
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永远归我。(何西阿书2:19)
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以赛亚书: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和他的国上,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又: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以公平公义充满这地。(以赛亚书33:5)
诗篇: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164)
在约翰福音中,“生命”和“光”所表相同: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在这句经文中,“生命”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光”表示祂的神性智慧。在约翰福音中,“生命”和“灵”所表也相同:
耶稣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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