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良善与真理照着受造物体的各自形式而存在于它们里面,这是因为一切物体皆照自己的形式接受流注。维持整体存在的,无非是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持续流入它们所创造的形式。因此,维持存在或保存就是不断生成或被造的过程。有各种例子可以说明物体是照着自己的形式接受流注的;如,各种植物接受太阳所放射的光和热的方式。无论哪种植物,都是照自己的形式接受照射;因此,一切树、一切灌木、一切草本、一切青草,皆照各自形式接受它。光和热的照射对它们来说都是一样的,但接受它的方式却取决于形式,以确保每个物种都能保持自己的本真。这个观念也可通过动物来说明,各种动物接受照射的方式同样取决于各自的形式。只要听听各种乐器,如管乐器、长笛、短号、小号、风琴,连一个农民也能看出形式决定了作用于它的力量,因为空气的吹入或流入都是一样的,但这些乐器所发出的声音却取决于各自的形式。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