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最后的审判(续) #90

90.摩拉维亚教徒说

90.摩拉维亚教徒说,他们有一种感觉,让他们内心确认其教义的正确性。但向他们证明,这种感觉来自妄想灵人;这些灵人能证实一个人的宗教信仰的一切细节,甚至更充分地进入那些像摩拉维亚教徒那样热衷于自己的宗教信仰,并不断思想它的人里面。实际上,这些灵人还与他们交谈,他们都互相认识。(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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