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最后的审判(续) #68

68.在灵界,伊斯兰

九、灵界中的伊斯兰教徒和穆罕默德

68.在灵界,伊斯兰教徒出现在西部天主教徒的后面,可以说围绕着他们。他们之所以出现在那里,主要原因是,他们承认主是最伟大的先知,神的儿子,最有智慧的,祂被差到世上来教导人类。在灵界,每个人所生活的地方,相对于新教徒所占据的基督徒中心地带的距离,都取决于这个人对主和一位神的承认。正是这种承认将人们的心智与天堂联结起来,并决定了他们与主在其上的东方的距离。那些由于邪恶的生活而内心缺乏这种承认的人则在这些社群之下的地狱。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