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最后的审判(续) #25

25.其状态的这些改

25.其状态的这些改变伴随着他们的房屋和地面的各种震荡;接着就是地震,地震的强度取决于他们排斥或颠倒的程度。到处有裂口向他们下面的地狱敞开,与这些地狱的交流以这种方式打开。然后,我能看见像夹杂着火花的烟雾一样的蒸汽云上腾。这些也是前兆。这就是主在福音书中论到时代的完结和那时最后的审判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民族要起来攻打民族;各地必有大地震;天上必有又可怕又巨大的预兆。列族也有困苦,因海的咆哮和汹涌。(路加福音21:10-11, 25; 马太福音24:7; 马可福音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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