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圣爱与圣智 #392

392.心肺的这两种

392.心肺的这两种运动之所以发生并持续,是因为整个天使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拥有这两种生命运动。整个天使天堂都拥有这些运动,因为主从祂所在并来自祂的太阳那里把它们灌注进去。事实上,来自主的太阳产生了这两种运动。此外,由于天堂和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从主通过那太阳,以一种就像从头到尾环环相扣的链条那样的联系和形式依次降下来的,还由于爱与智慧的生命来自主,宇宙的所有力量都来自生命,所以显而易见,这些运动的起源不在别处。由此可知,这些运动照着对爱与智慧的接受而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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